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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孤云归壤,群雁南翔。

五、孤云归壤,群雁南翔。

茶馆二楼的雅座里正襟危坐的少年,正盯着眼前冒着白烟的茶杯,中式的茶盏盛满东方的香茗,发出沁人的清香。出身贵族的少年只喝过红茶,对这样没有的杯子突然有些无措,连着小碟一并端起,仔细地吹散萦绕在鼻尖的烟雾,小心地轻啜一口。略有苦涩的味道让舌尖的味蕾一阵紧缩,蹙眉放下茶杯,不愿再喝第二口。

“原来伯爵不喜欢绿茶的味道。”刘了然地吸了一口烟,嘴边看不清是不是嘲笑。

不置可否地轻哼一声,夏尔抬眸扫一眼对面烟雾缭绕的人,转头看向窗外:“是啊,我喝惯了红茶。”

“因为红茶偏甜,绿茶稍苦。”刘搂着怀里的蓝猫,慢悠悠地说道:“伯爵不喜欢苦味的东西,果然是个娇生惯养的少爷。”

夏尔有一瞬间的恼怒,可是却无法反驳。的确是太娇生惯养,所以现在披风下的仍旧是昨晚他为自己穿上的睡衣,礼帽下的是凌乱不堪的头发,皮鞋里的是不知正反的袜子。如果生活奢华,就会在意心灵的缺失。如果生活艰难,大概根本不会顾及神的伤痛。

“您真的不再尝尝吗?”刘伸手,用烟斗将茶杯向少年推了推:“上好的西湖龙井,中国的皇帝也喝不到的东西。”

夏尔不知道西湖是什么品牌,龙井又是什么商标,从刘的话里,他只抓到了一个重点:“果然,你故国的政府已经衰败了。”如果一个国家的帝王都喝不到他面前的这杯茶,可见这个政府还有多少人,会去支持?

“这个帝王倒下了,会有另一个王朝崛起。”刘的声音难得有一丝认真:“我想,大概过不久,我就会回到自己的国家。”

夏尔伸手拈起一块巧的点心,优雅地品尝,待咽下口中的食物,才开口说道:“终于对英国失去兴趣了么?”抬眸扫一眼茶馆的四周,热闹的环境充斥着五颜六色的发色,可是在每一个暗处,都有劲装的男子,绷紧了神经随时待命。

“好不容易在这里有了地位,有了人脉,就要离开,回到风雨飘摇的故国,这是一种国的表现?”少年并没有刻意的轻蔑,言辞却带着不自觉的高傲。

刘耸了耸肩,极其悠闲:“我的故国有一句话,‘功成,名就,身退,天之道。’曾经功成名就的时候,贪恋更多不属于自己的东西,妄想和伯爵比试一番,最后输得很惨。”

夏尔一窒,没有说话。

“这次的回国,也只是回去看一看,说不定以后又来这里,和伯爵喝茶呢。”刘眯着眼微笑。

少年伸手,勾起已经温热的茶杯,轻抿一口,更为苦涩的味道溢满口腔,苦得有一瞬间的不适应。可是没有皱眉,只是平静地等待这种味道淡去。

“随便你。现在的我不过是一个‘死去’的人而已。”

起身,抬手对刘随意一挥:“我走了。”

刘也只是不经意地点头:“那么我就不送您了。”

伯爵,您不是死了,您只是活着离开了。

透过窗户,看着楼下娇小的身影缓缓行走在街上,刘的眼睛微微睁开,露出深褐的瞳仁。生长在富庶强盛的国家,不知贫困为何物的贵族,拥有大量工厂的年轻老板,不会明白他的红茶由多少穷人的汗水凝聚而成,他的甜点能抵多少穷人的口粮,不会明白他的女王,让他国的人民经受了怎样的浩劫。

世事变革,故国腐朽,如同到了日上三竿还兀自酣睡的雄狮,需要铁血的压迫方能大梦初醒,可是这样的方式,对于他的同胞,还是过于残忍。故国的家园早就不知去向,但是家总是让人感到温馨,忍不住向往。

“蓝猫,我们就要回家了。回家,才能更好地做梦。”摸着怀里少女细腻的大腿,刘又闭上眼睛,看不清在想什么。

悲歌当泣,远望当归。欲归无人,欲渡无船。

伦敦的冬天突然下起今年的第一场雪,正巧在夏尔出了茶馆,又找不到避所的时候。恶魔也会怕冷么?身上单薄的衣着让他有些颤抖,但是回想起塞巴斯蒂安的样子,好像就算不穿衣服,也不会受冻。难道,就算同为恶魔,区别还是这么大么?

刘说要回国,让他不自觉地想起在这里遇到的另一个外国人,同样是亚洲人却有更深的肤色。不得宠的王子带着忠实的仆人只身呆在异国他乡,为了让自己变得坚强成熟,不愿回到故国温暖的怀抱,这么多年过去,不知道有什么结果呢?或许还是一样单纯善良,不知道世间邪恶,一切在他眼里都天真美好。因为有一个过于优秀的人庇护左右,所以永远都不会长大。

就像自己。

索玛的灵魂如果有颜色,应该是火红色,就像他胸口的那个夸张的圆形搭扣。明明是生活在皇宫里的人,心思却这么单纯,一点都没有被污染的美好。热情得像太一样,冲破皇宫的污秽,带来炽热的光明。用看似幼稚和冲动的行为,做出让人感到温暖的效果,这也算是人类中一个特殊的品种?

索玛带着忠诚的阿格尼走在伦敦的街头,一同寻觅晚餐需要的食材。他现在已经不是那个什么都不会的王子,甚至有时候,忘记了身份该有的金贵,会和阿格尼一同打理花园。他在伦敦的郊外买下一栋房子,虽然没有自给自足的工作,所有的事都靠阿格尼一人,但是阿格尼已经觉得,他的王子是全天下最善良的主人。

“殿下,有您的信件。”阿格尼从门外进来,缠着绷带的手举着一封有红色封蜡的信。

“给我的信?”索玛觉得有些惊讶,自从几年前收到最后一封关于夏尔的死讯的信,如果那个礼盒也算信封的话,索玛再也没有收到过信件。他在这里,其实还是挺封闭的,并没有什么可以称得上朋友的人。

小心翼翼地拿刀一点一点挑开封蜡,从里面出一张请柬,两人凑头看去,对这种花体的英语,他们还有点不习惯,但是大致可以分辨出,是伊丽莎白?米多福特的婚礼请柬。

伊丽莎白?索玛脑中,为数不多的英国人的形象立刻分辨出那个有金黄色头发的,活泼的可女孩。那是夏尔的未婚妻,原来,她要结婚了。

索玛不知道应该高兴还是难过。伊丽莎白只和他见过一面,幸运的是,就是夏尔生病以后制定衣服的那一次见面,就让这位英国上流社会的贵族小姐记住了自己,以致多年后,她的婚礼甚至还想到能够邀请自己。他还记得那天这位小姐对夏尔炽烈的感情,如今,她即将嫁给别的男人。

“阿格尼,原来,夏尔已经去世这么多年了。”真的过了很久了,久到那位痴心的小姐也终于嫁给了别的男人。放下请柬,索玛斜靠在座椅中,脸上的笑容有点僵硬。

阿格尼也看到了请柬上的内容,他并不十分了解这位小姐,自从得知伯爵去世,他和王子再也没有去过那栋大宅,这封突然的邀请,就像一块石头,突然被扔进平静的湖心,晕开一圈圈涟漪。

“殿下,伯爵和塞巴斯蒂安阁下是我们在英国认识的最要好的朋友,虽然伯爵已经去世多年,但是作为伯爵曾经的未婚妻,现在终于觅得了好的归宿,我们还是应该送上祝福。”阿格尼给主人倒上一杯茶。

“你说得对。自从夏尔去世,我们再也没有见过塞巴斯蒂安,也没有见过那大宅里的人,曾经被他们照顾,受他们点拨,后来音讯全无,实在有些失礼。”索玛喝了一口茶,对阿格尼扬起灿烂的笑容:“那么,我们明天去城里,为这位小姐的婚礼挑一份像样的礼物吧!”

“殿下不愧是神之子,您选的礼物,一定能让米多福特小姐幸福!”阿格尼的眼中无时无刻不在的崇拜更甚。在他看来,王子一切的行为都是高尚的,他的王子就是救世主,拯救自己,也感染别人。以前还在凡登姆海威大宅的时候,伯爵在王子面前,不就一直像个孩子一样,心情放松吗?

“阿格尼,我们到英国,已经七年了。”索玛看着窗外,下了大半天的雪现在倒是停了。他突然想起第一次在伦敦塔桥上感受到雪的时候,还不知道世上有这样的东西。一晃七年过去,已经有多久没有看到家乡的夕了呢?

“殿下,已经第八年了。”阿格尼从厨房端出晚餐,尽管他尝试做英式的晚餐,但是王子还是偏家乡的咖喱。

“等参加完婚礼,我们回国吧?”嗅着熟悉的咖喱味,索玛的视线绕回阿格尼的脸上,一脸笑意:“我是想,虽然父王从不在乎我,母后也只知道围着父王。但是我已经很久没有回去了。”

索玛和阿格尼都知道,老国王有很多新王妃,王后年老色衰,渐渐失宠。索玛离开之前,王后并没有过多的挽留,但是这几年,深宫一人,怕是寂寞不已。如果回去,也许可以陪在母亲身边,让她感到温暖。

阿格尼明白主人的想法,越发觉得,这就是太。即使从不得宠,也依然不忘生育之恩的伟大的神之子。

“您要是想回去,我立刻就准备。”阿格尼站在索玛身边,伺候他吃晚餐。

“以前夏尔说,他的父母被仇人杀害,房屋被烧毁。人在世上,改变不了已经发生的事,挽留不了已经失去的人,但是至少可以做点什么,等到死的那一天,不会后悔。我的父母健在,不想有一天,失去了父母,才后悔现在没有尽人子之责。阿格尼,我只是不想后悔罢了。”一边吃饭,索玛一边拿着勺子,无所谓地敲打着盘子。这是一个很无礼的举动,可是家里只有两个人,有什么关系呢?

“殿下您说得太好了!”阿格尼并不知道怎么回答,他只是觉得索玛说得对,可是还有更多更深的意思想表达,可惜他词穷,说不出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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